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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伏潭镇中心学校报账要求(2014)

发表时间:2014-4-1  来源:三伏潭镇中心学校  作者:admin  浏览次数:288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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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  账  要  求

 

各中、小学校:

为了进一步完善报账程序,提高报账效率,现将有关报账要求明确如下:

一、报帐时应具备以下资料:

1、报账员收付月报表

2、现金盘存表

3、存款存折复印件

4、当月的全部收、支原始凭证

二、报账员操作的具体要求:

1、所有单据要粘贴整齐,以右、下对齐,由下而上,由右至左,下边不能超过粘贴单,超过部分应整齐折叠入内;车船票、餐饮等定额票据应单独用票据粘贴单粘贴,然后统一在“支出单据汇总”单上汇总、签字。

2、日常支出的相关单据,要求是正规发票,经办人、证明人、审核人、审批人的签字手续齐全。

3、凡属礼品单据、娱乐场所单据,禁止入账报销。

4、办公用品等开支的单项金额超过300元时,需附相应的明细方可报销。

5、差旅费、培训费入账要求:

⑴、外出参加各种学习、各项教研活动和会议需附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或邀请函,一般教职工由单位领导审批,单位主要负责人由中心校审批。

⑵、相关费用按照《三伏潭镇中心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》规定执行。

6、租车费用与差旅费严格分开。

7、大型活动和项目支出:大型活动支出1万元以上报局领导审批,1万元以下报中心学校领导审批后,附批准报告、实施方案、合同、验收报告方可列支。

8、业务招待费按《三伏潭镇中心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》规定限额管理。

9、报账单据汇总封面要求填写完整,会计科目具体到明细,分类要准确,单据张数、金额填写要规范。

10、当月发生的收入、支出票据,报账要及时,不得延后入账。当月已开出票据当月必须核销。

11、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审核时,需附直接支付申请单和原始单据,支付令严格按教育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执行。严禁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套取现金。

12、各校公用经费下拨到所属学校报账员账户,每月支付不得超过1万元。领取公用经费时,先填制直接支付申请单并加盖公章,中心校审核后才能到局审核办理支付。

13、政府采购:按照仙教办[2007]19号文件要求,所有单位都应实行政府采购。各单位购买政府采购目录里的设备需报账时,都要附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确认函才能报账。

14、收取(包括单位职工)各项费用时需附收费明细。

15、一般不得再新增各项集资、借款等,如确需新增,需先报告局党委审批。

16、加强现金管理,库存现金不得超过现金限额标准,定期盘库并做好记录,中心学校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财务检查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三伏潭镇中心学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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