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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伏潭镇希望工程协会奖教助学金奖励资助细则
三伏潭镇希望工程协会奖教助学金
奖励资助细则
为引进优秀教师到三伏潭任教,充分调动三伏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崇尚师德,乐于奉献;激励优秀学生,资助贫困学生,根据三伏潭镇希望工程协会管理章程,制定本细则。
(一)奖励项目和标准(根据资金运行情况由理事会审核确定)
1、优秀教师奖
奖励对象:市教育局评定的优秀教师、优秀班主任,师德标兵,每人奖金2000元。按10%的比例评选出的“我心中的好老师”,每人奖金1000元。教学质量优胜奖获得者,每人奖金1000元。
2、引进外来优秀教师贡献奖
奖励对象:定向引进到我镇工作的镇外各级优秀教师、名师、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、教学能手等能进行专业引领的人员。
金额:在市局给予1万元特殊津贴的基础上,我镇计发特殊贡献奖金额1至2万元。
3、优秀小学生奖
奖励对象: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竞赛获奖者,市级三好学生,期中期末质量监测成绩优胜者。
金额:市级奖100元,省级奖200元,国家级奖500元,总分全镇前15名各奖100元。
(二)资助项目和标准
资助对象:孤儿、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、残疾儿童、特困儿童。
金额:全镇评定20名儿童进行资助,每人1000元。
(三)评定与发放
本会设优秀教师奖、外来优秀教师贡献奖、优秀小学生奖和贫困生资助等项目,各项目每学年评定一次。优秀教师奖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按照相关细则实施遴选,外来优秀教师由中心学校引进申报,优秀小学生和贫困生由学校推荐,中心学校审核确定。
1、评定与发放工作在每年九月份进行。原则上不重复奖励,得奖重复者以奖项额度高的项目计奖。
2、评定的结果向师生公示,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,公示期不得少于一周。经公示后,秘书长将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报送理事会审核,最终确定奖励资助对象。
3、获得各项奖励或资助的师生填写《希望工程协会奖励资助登记表》,并存入协会档案,获得各项奖励的师生均颁发《希望工程协会奖励证书》和奖金。
4、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享受该学年的各种奖励。
①无正当理由请假、旷工、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;
②违反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造成严重影响者;
③履行职责不到位,影响正常教学秩序,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;
④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,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者;
⑤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5、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享受该学年的各种奖励和资助。
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;
②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者。